1、电气设备设备应牢固,在操作过程中,不应发生相对于主机的水平移动和笔直跳动,笔直设备的控制柜、屏,其笔直度小于千分之12,设备部位的大垂直度为:5~13 HZ时,位移是1.5 HZ。
2、设备在电气室内的电器设备,其防护等级可以达到IP00,但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。4箱或以下的电阻可直接叠装,5箱及箱体叠装时,应考虑加固方案,要求每箱之间间隔大于80 mm,间隔过小时应采用降容措施或采用其他措施。
3、设备在其各处的电气设备,应能方便和安全维修。电气室内走行台和电器前一般应留出600 mm以上的通道,特别是答应适当减小,但不得小于500 mm。
4、在室内使用的起重机,设备在桥架上的电气设备应无暴露的带电部分,低防护等级为IP10。户外使用的起重机械,其设备等电气设备在没有覆盖保护的场合,其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3,在有遮盖保护的场合,其外壳防护等级可以适当降低。起重机大、小车馈电设备的部分与金属结构的小间隔应大于30 mm,小型履带吊出租公司的吊车运行时可能出现相对晃动,其间隔应大于大晃动加30 mm。